2009年吉林选调生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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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3-5 9:38:32 |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与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高校毕业生不得交叉报名。 1.省内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毕业生,由所毕业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择优推荐。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吉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 2.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省外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吉林籍毕业生,自行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登记表》(一式两份)进行填写,由所毕业高校的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资格复查。3月底前,省委组织部对应聘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省内各高校,由各高校负责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到每一名应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的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自行于3月16日至20日携带《登记表》、身份证、吉林籍户口证明和毕业证(2009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携带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到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地点为吉林省松苑宾馆2栋(长春市新发路1169号)。 4.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5.缴费确认。报名的应聘高校毕业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支付笔试费用。 6.笔试考务准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等,做好笔试考务准备工作。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 7.打印准考证。报名应聘的高校毕业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组织笔试。报名应聘的高校毕业生自行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 9.确定面试人选。按照选聘计划1: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10.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负责。 11.确定拟选聘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2.组织体检。组织拟选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选聘人选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3.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反映问题由考生所毕业高校或省委组织部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聘人选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4.签订聘任合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拟聘任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签订聘任合同。 15.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到所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并根据组织分配到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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